静力学的基本公理是静力学的基础,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普遍规律,是人们长期生活和实践积累的经验总结。
公理1(二力平衡公理):
作用于刚体上的两个力,使刚体处于平衡状态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两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如图2-2所示。
图2-2
公理2(力的平行四边形公理):
作用在物体上同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一个合力,合力的作用点仍在该点,合力的大小和方向由这两个力为边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来表示(图2-3).即
F=F1 +F2 (2-1)
图2-3
推论(三力平衡汇交定理):当刚体受三个力作用而处于平衡时,若其中两个力的作用线汇交于一点,则第三个力的作用线必交于同一点,且三个力的作用线在同一平面内。 如图2-4所示,F1、F2汇交于一点A,则F3通过A点。
图2-4
公理3(作用与反作用公理):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同时存在,两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沿着同一直线分别作用在两个相互作用的物体上。如图2-5 所示,吊钩提升-重物W,重物对吊钩的作用力为F,吊钩通过拉索对重物产生一个反作用力F',这两个力即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F= -F'。
图2-5
知识点词条:静力学的基本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