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国家标准
GB/T131-2006《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中表面结构的标识法》
表面粗糙度的标注应当根据GB/T 131—2006,表面粗糙度的代号由符号和粗糙度值构成。符号比例的要求如图1所示。
为了明确表面结构要求,除了标注表面结构参数和数值外,必要时应标注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包括传输带、取样长度、加工工艺、表面纹理及方向、加工余量等。为了保证表面的功能特征,应对表面结构参数规定不同要求。
图1 粗糙度符号尺寸比例
表面结构补充要求包括
--表面结构参数代号;
--数值;
--传输带/取样长度。
图1中位置a~e分别注写以下内容:
a)位置a 注写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
为了避免误解,在参数代号和极限值向应插人空格。传输带或取样长度后应有一 斜线“/”,之后是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最后是数值。
b) 位置a和b 注写两个或多个表面结构要求
在位置a注写第一个表面结构要求方法同a)。在位置注写第二个表面结构要求。如果要注写第三个或更多个表面结构要求图形符号应在乘直方向扩大,以空出足够的空间。扩大图形符号时,8和b的位置随之上移。
c)位置c 注写加工方法
注写加工方法表面处理涂层或其他加工工艺要求等,如车磨、镀等加工表面。
d) 位置d注写表面纹理和方向
注写所要求的表面纹理和纹理的方向,如“=”、“X”、“M"。
e) 位置e 注写加工余量
注写所要求的加工余量以毫米为单位给出数值。
(1) 表面粗糙度代号一般标注在可见轮廓线、尺寸线、尺寸界线或尺寸界线的延长线上,且表面粗糙度符号的尖端必须从材料外指向材料表面,如图2所示。表面粗糙度的代号和数字的方向如图3所示。
(2) 在同一零件图上,每个表面一般只标注一次表面粗糙度代号。
(3) 当零件各表面的表面粗糙度要求不同时,可将使用最多的一种表面粗糙度代号统一标注在图样的右上角,并在代号的前面加上其余两字。
(4) 零件上连续表面及重复要素(孔、槽、齿等)的表面可用细实线连接不连续的同一表面,其表面粗糙度代号只标注一次。
(5) 同一表面上有不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需用细实线画出其分界线,并注出相应的表面粗糙度代号,如图4所示。
图4 同一表面的不同粗糙度要求
(6) 中心孔的工作表面、键槽工作面、倒角、圆角的表面粗糙度代号,可以简化标注。
(7) 齿轮、渐开线、花键、螺纹等工作表面没有画出齿(牙)形时,可以简化标注。
知识点词条:表面粗糙度的标注